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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承担市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科技顾问团)办公室、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日常工作。
(九)指导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的科技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四川省、成都市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我市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配套措施;统筹协调我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五)协调解决驻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成果转化中的相关问题,崇州科技,http://www.czst.gov.cn,推动科技人才资源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指导全市科技管理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三)编制全市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重大科技计划的组织实施;研究制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及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规划;编制高新技术重点领域产业和技术目录;制定全市各类科技园区、孵化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政策措施;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推荐、报批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成都市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崇州科技法规;研究提出全市科技发展战略、科技体制改革、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地方性配套措施;研究确定全市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领域。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崇州科技官网:http://www.czs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