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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研究提出全县 “双拥 ”工作规划和计划;了解和掌握全县 “双拥 ”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组织、指导各地开展 “双拥 ”创建工作;沟通军政联系,协调处理军地关系中的问题;总结推广 “双拥 ”工作先进经验。
(十三)负责有关民政业务的行政复议工作;受理来信来访。
(十一)草拟我县老龄工作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规划,拟定实施意见;承办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负责与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九)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承担老年人、孤儿、宝应民政,http://www.bymz.gov.cn,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城乡福利生产,推进社会福利企业扶持保护政策的落实。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的发行管理工作。
(七)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__建设;指导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制订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五)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和上报灾情;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承担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工作,检查和监督救灾和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协调灾后重建和灾区的生产自救工作。
(三)组织、宝应民政指导拥军优属工作;监督实施我县优待抚恤各项政策;承担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上报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承担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一)研究草拟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拟订本县民政工作的规定、措施,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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