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224500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主管全县土地、矿产管理科学技术工作,土地、矿产管理宣传和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土地、矿产管理干部培训。
(七)依法组织实施采矿登记,协调矿业纠纷,保护合法采矿权。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滨海县国土资源局官网贯彻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有偿开采制度,负责对矿产资源补偿的征收。
(五)依法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和储备工作,承办县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审查、滨海国土资源局▲报批和落实工作,负责征地公告和组织实施工作。
(三)统一管理全县土地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查处土地权属纠纷。主管全县土地的调查、统计、分等、定级、登记、发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土地估价工作,制定土地定级、估价标准及全县土地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土地统计制度和土地动态信息监测体系。
滨海县国土资源局官网,生活服务,地方,地方政府。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草拟相配套的地方性行政措施,并实施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