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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在浙江省基础研究中发挥了 “种子基金 ”、 “扶持基金 ”、 “人才孵化器 ”等作用,在促进我省基础研究工作发展,提升地方原始创新能力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在争取国家基础研究资源、培育国家级科技成果、培养杰出科技人才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据2010年度中国科技论文统计结果,我省SCI论文数、国际被引用篇数均居全国第四位,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得到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多位科学家在《NATURE》和《SCIENCE》等国际顶尖杂志上发表了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论文,我省基础研究总体水平已居全国前列。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的直接关怀下,在省科技厅、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在全省科研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引入和实施了先进的基金制资助模式和管理理念,确立了 “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浙江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平公正 ”的评审原则,形成了 “宏观引导、自主申报、同行评议、平等竞争、择优支持 ”的运行机制,建立了评审、决策、执行、监督、咨询相互协调的科学基金管理体系并制订了一系列管理规定。
1988年12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了第一届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当年省政府专项财政拨款200万元,设立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是国内最早设立的地方自然科学基金之一。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是一个具有学术和管理双重性质的机构,下设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的宗旨是:根据本省发展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围绕 “建设科技强省,打造全国一流的区域创新体系 ”科技工作总目标,有效地运用科学基金资助手段,加强我省的基础研究,以促进我省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四) 审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章程及其修正案;
(二) 审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年度工作报告;
全委会的职责是: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教育,政府组织,政府。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简称省自然科学基金委)是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的决策机构。省自然科学基金委设委员二十五名,其中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厅长(或副厅长)兼任。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委员由来自高等学校、研究机构、政府部门等方面的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担任,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五年。省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秘书长一人,必要时,可设副秘书长一人。秘书长和副秘书长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