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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主要职责,云南省林业厅设办公室、造林绿化处(云南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资源林政处、森林防火处(云南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计划财务处、科教与产业处、人事处等8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
(十三)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和党群工作。
(十一)组织、云南省林业厅,http://www.ynly.gov.cn,指导全省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
(九)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林业重大基建和技改项目的研究、设计、预审和报批,指导林业基本建设。
(七)负责指导全省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指导林区治安工作。
(五)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全省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承担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协调武警云南省森林总队的有关业务工作。
(三)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以及防护林、用材林、云南省林业厅经济林等森林分类经营工作和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指导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监督林木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选育、审定和种质资源管理;指导监督造林绿化的检查考核工作;承担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云南省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具体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省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有关林业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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