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610041
(十一)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负责全省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七)负责全省专利代理机构的管理监督,推进专利中介服务体系建设。
(五)负责全省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调解处理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开展专利维权援助工作。
(三)制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
(一)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四川知识产权信息港,http://www.scipo.gov.cn,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专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制订和实施专利工作发展规划,承担知识产权(专利)依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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