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xxgz.gov.cn政府03733699220传真,3699224地址新乡市行政办公楼15楼
新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和出资人职责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加强对集体企业的监管和政策指导,组织监督检查集体企业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保障所监管集体企业资产的安全和增值。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标准等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新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www.xxg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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