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在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范围内,由招生办公室主任的领导,具体负责中央民族大学普通本科,少数民族预科,艺术类中专招生以及预科生校内升本科等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从学校办学实际出发,结合区域经济,文化发展的差异,提出我校教育事业计划和分省区,分专业来源计划,并具体负责统招本科生和少数民族预科招生计划的实施;
二,根据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政策规定,结合全校招生规模和专业设置情况 制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
三,按照学校制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做好艺术类,普通本科的招生简章,招生章程的编印工作和招生宣传工作;
四,负责组织和实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
五,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六,按照各省,市招办的安排和要求,负责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招生数据统计工作;
七,协同各院系及相关部门做好新生报到的有关工作;
八,做好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九,负责新生名册的编制,档案清理及分转等工作;
十,新生入学后,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对考生纸介档案或电子档案以及体检情况做全面复查,及时处理不合格考生或作弊考生,并如实上报;
十一,新生各类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并对新生质量进行跟踪分析研究,写出调研报告和年度工作总结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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