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100035
保护臭氧层多边基金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负责有关保护臭氧层多边基金项目的选择、准备和报批工作,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和监督。为了进一步提高ODS淘汰行动的效率,建立了有关行业计划和伞形项目的特别工作组,如哈龙、清洗、中国保护臭氧层行动,http://www.ozone.org.cn,化工生产和烟草行业特别工作组。
国家ODS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于2000年成立,全面负责有关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进出口管理事宜。办公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办公室主任由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部污染控制司主管此项业务的司级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外经贸部对外贸易司、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司级领导兼任。
领导小组下设保护臭氧层协调小组,其成员由组成领导小组的单位委派,负责《公约》、《议定书》和《国家方案》的具体实施;协调ODS生产、进口、出口和消费;制定保护臭氧层有关国家和行业的政策、法规和管理规章;编制实施《议定书》所需的国内外资金预算;向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提出各项方案;负责处理《公约》和《议定书》的有关事宜。保护臭氧层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部,中国保护臭氧层行动负责保护臭氧层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事宜。
领导小组的组长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部;副组长单位为:外交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成员单位有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农业部、海关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内贸易局、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国家轻工业局、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等。
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
行业,机构,公司,非营利组织,中国保护臭氧层行动官网:http://www.ozone.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