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负责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八)负责对临街建筑物外立面装饰,临街占用城市道牙以上进行宣传或促销活动的行政许可和监管;负责因建设等特殊需要,搭建临时性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行政许可和监管;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参与对城市新建、改扩建及大、中型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项目方案的审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六)负责对全市建筑渣土的清运按照规定进行核准、监管和依法处罚。
(四)负责对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不依法处罚的案件、重大案件、跨区案件等违法违规案件及上级交办案件的查处。
(二)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城市现代化管理措施。
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根据《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厅发47号)精神,设立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