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www.ycsrfb.gov.cn政府联系方式email,ycrfpgj@163。com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青山路99号电话,0458-3602447 传真,0458-3602447
伊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主要职能,一,负责《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认真贯彻执行人民防空工作方针,政策,指示,二,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家建设需要,拟定人民防空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计划,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年度工作计划,目标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同城市建设,规划等有关部门制定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组织检查监督城市总体规划人民防空建设的贯彻落实情况,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检查指导,四,制定全市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制,指导各县(市),区,局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拟定全市人民防空演习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完成各级政府赋予的有关抢险救灾任务,五,负责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制定发展计划,协调利用地方,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战备需要。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保证人防通信频率,警报信号的专项使用,六,负责全市新建民用建筑人防地下室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并根据人防工作建设规范对新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的审批,设计审查监督,竣工验收及建成后的管理工作。依法收取和检查指导全市人防收费,保证人防各项政策的落实,七,指导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利用和维护管理,安全防火,经营管理工作,八,制定全市人民防空教育计划,规定人民防空教育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伊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www.ycsrfb.gov.cn。
九,抓好人防后方基地建设,十,负责编制全市人民防空专项经费计划,审核人防经费预决算,对本系统经费使用实行监督检查制度。负责全市人防国有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物质管理工作,十一,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依据人防建设,全面实施法制化,科学化管理,十二,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十三,承办市政府,军分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