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于一九九八年经浙江省司法厅核准设立。本所全体律师本着坚持信念、恪守诚信、精通法律、维护正义的创所宗旨,先后接待当事人 10000 多人次,共办结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类案件 4000 余件,非诉讼类案件 1000 余件,担任过 510 余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的律师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人民币。全体律师以出色的服务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一致肯定。
在困难中磨练,在办案中学习。本所在没有专门分工的基础上形成了房地产开发、融资专业、企业法专业、刑事辩护专业等专业团队。以独到的见解、精湛的技术为委托人排忧解难。先后参与办理震惊全国的 12 亿元机械合资骗销案和多宗有重大影响的房地产开发、融资、清盘、接盘法律事务。为法律的正确实施尽到了一份努力。
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综合到专业。八年间,已发展成为拥有律师、律师助理、其他专业工作人员近 20 人的团队,自有现代化办公楼 400 多平方米,各类办案设施一应俱全。在浙江省范围可以满足自驶汽车外出办案,大大地提高办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