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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好案件的同时,云南祥宇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积极履行社会义务,积极参加对灾区捐款,并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2005年,我所积极响应昆明市律师协会的号召,与其他事务所一道捐资建设了“昆明律师希望小学”。主任李强律师还带头捐资参与政府设立的困难老党员互助基金,同事作为唯一的律师加入昆明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并被推为理事。此外,云南祥宇律师事务所官网李强律师还连续两年出资帮助困难学生12人,困难老人10人,资助孤儿2人。
自成立以来,全所律师一直秉承“忠于法律、诚信执业”的执业理念,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勤业敬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社会和当事人的认可。云南祥宇律师事务所▲2001年我所被昆明市司法局评为全市七家“创一流律师事务所”先进单位之一。主任李强律师,也被昆明市第二届、第三届律师协会选为“常务理事”。被省人大立法工作委员会聘为“立法顾问”,同时还担任了政协呈贡县第七届委员。2009年12月,主任李强律师被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律师协会评为2006-2008年度云南省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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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祥宇律师事务所于1998年经云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属昆明市司法局所属,呈贡县司法局直管的律师事务所。现有专职律师十一人,律师助理四人,全部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部分律师为研究生学历。大多律师执业超过五年,主任李强律师执业超过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