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321100
联系电话:0579-88967287
(十二) 承办上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 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
(八) 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按照分工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负责本辖区质量技术监督投诉、申诉和举报工作。
(六) 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开展风险监测工作;按职责分工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
(四) 负责全市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
(二) 负责全市标准化工作。指导协调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兰溪质监网官网:http://lxzj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