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粮食市场供求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建立粮食供需抽查制度;依法发布粮食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
(九)加强粮食质量管理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全州粮食质量监督检验的监督管理。
(七)拟订全州粮食产业化发展规划,提出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粮食产业化项目和粮油精深加工项目的申报。
(五)制定全州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州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的政府投资项目,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粮食局,http://www.esls.gov.cn,加快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全州粮食流通市场体系。
(三)建立和完善地方粮食储备制度,承担州级和县市储备粮油管理工作;制定全州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体落实粮食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制定全州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州粮油流通产业政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的建议;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省、州政府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全州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
(二)取消已由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粮食局职责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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