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物价局官方网站,www.qpn.gov.cn政府(二)承接省政府授权的制订地方投资地方受益,价格变动具有区域性影响的供水,供热,燃气,公交,有线电视等部分公用公益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价格的职责
济南市物价局,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09〕5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发〔2009〕17号),设立济南市物价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济南市物价局”www.qpn.gov.cn。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