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八)负责县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协助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活动和问题;负责或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承办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九)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承办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委、省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门、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等各类文电。
(七)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重要信息;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意见,为领导决策服务。
(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适时公布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事项;负责推进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建设。
主要职责
(六)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需要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