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1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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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经济合作促进局
(十一)负责招商引资企业认定工作,负责境内外招商引资和国内经济合作工作人员和聘用人员的管理;负责组织全市招商引资和国内经济合作的业务培训工作。
(九)负责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情况介绍、政策咨询、__手续等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外来投资企业设立、建设、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七)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和国内经济合作信息网络的规划与建设发展工作;负责优选对外招商引资和国内经济合作项目;负责收集、整理、公布招商引资和国内经济合作信息,建立重点招商引资和国内经济合作项目库和重点客商名录库。
(五)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和国内经济合作情况的统计、齐齐哈尔招商网,http://www.gip.gov.cn,分析;负责指导协调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开展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管理我市驻外经济合作机构和委托专业招商中介机构;负责外地驻我市非经营性机构的联络、协调工作。
(三)指导和管理全市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市级审批权限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的审批、核准及变更;依法监督检查外商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外商投资情况的统计、分析和联合年检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招商引资、利用外资和国内经济合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利用外资、齐齐哈尔招商网国内经济合作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齐齐哈尔招商网官网:http://www.gi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