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承办上级财政部门和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10)负责协调国、地税的工作关系;与人行共同负责管理市国库工作,与人行、农行共同负责管理指导市乡镇国库工作。
(8)负责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监督全市财政系统及系统外单位资金使用、财务管理情况;负责办理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6)拟定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政策、规定、改革方案、规章制度、桐城市财政局,http://www.tcscz.gov.cn,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财产评估业务;制定政府公共财产管理规章制度。
(4)贯彻实施国家税收法令,组织农业税收的征管和负责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市级财政支农资金;负责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财务。
(2)编制全市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管理和监督全市各项财政收支,负责财政资金的调度和拨款;监督各项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拟定或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审查汇编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桐城市财政局官网:http://www.tcsc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