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l:(0710)6311142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管理全市计划生育事业费,制订全市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参与监督计划生育药具市场;负责全市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会同宣传、新闻、文化等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宣传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法律、规章,枣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http://www.zyrkjs.gov.cn,拟订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枣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官网:http://www.zyrkj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