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管理县级财政公共支出;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管理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和非经营性外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四、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在国家规定的权限内,管理退税、税收返还等工作。
八、管理县级财政基本建设支出;制定和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与财务管理。
三、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本级决算;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及有关政府性基金;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立项、审批及申报工作;参与全县治理乱收费、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工作。
二、拟定财政、国家资源共享本金基础管理、政府公共财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管理规定;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政策规定。
九、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定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一、拟定和执行财政中长期规划、方案改革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节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执行省市与县、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七、负责全县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镇级财政建设工作。
十、监管地方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的财务、资产。
建湖县财政局是建湖县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县财政收支、主管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对全县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
六、拟定和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改革方案、管理办法;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财产评估业务;管理、监督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