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环境保护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与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区)和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核查工作;
参与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与处理的督查工作;
承办跨省区域、流域、海域重大环境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
承办环境执法后督察工作;
承担或参与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案件的来访投诉受理和协调工作;
承担国家审批建设项目 “三同时 ”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并参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承担国控污染源日常监督工作;
承担主要污染物减排基础性核查核算工作及减排项目运行情况日常督查工作,并参与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等基础性工作的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官网,教育,政府组织,政府。
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为环保部派出的执法监督机构,受环保部委托,负责华东六省一市(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区域内的环境执法督查工作,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