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根据国家和省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地质勘查专用经费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并受省政府委托以出资人的资格经营和管理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四)组织所属单位发展矿产开发等相关产业,开拓省外、国外地质勘查开发市场。
(二)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地质工作的方针、政策,受省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委托,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http://www.hbdk.gov.cn,承担全省地质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
二、主要职责
(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的职责。
一、职责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官网:http://www.hbdk.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