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负责卫生统计(含海珠地区部属、省、市直属单位及驻区部队)和管理卫生信息化工作。
(十一)拟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中医药方针政策;组级拟订并实施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计划。
(七)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参与拟订药物政策,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五)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措施,海珠区卫生信息网,http://www.hzqws.gov.cn,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的组织工作。
(三)制定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全市卫生发展规划,拟订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海珠区卫生信息网官网:http://www.hzqw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