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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0、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组织财会人员培训;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负责对国有资本营运机构委派财务监督员。
8、负责审核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和政府投资项目决算;推行重点工程项目的报账管理;承担农业财务、财政支农有关专项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责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6、长沙财政,http://www.csczj.gov.cn,承担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责任;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4、承担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责任,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承担审核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责任,参与制定、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财政票据,承担彩票监督管理工作。
2、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制度及办法;执行《企业财务通则》。
二、主要职责
(二)将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职能划转至地税部门。
一、长沙财政职责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长沙财政官网:http://www.cscz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