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负责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成人教育的指导和管理工作,代表县政府对乡(镇)政府和学校工作及办学水平进行督导和评估。
(二)制订全县教育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学校布局调整、学校设置等事宜。
(六)指导教育经费预决算工作,检查监督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主要职责
(七)指导全县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各类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县群众文化活动,指导督促专业剧团的剧目排演、文物管理、电影发行放映、文化遗产收集整理和图书发行、放阅、收藏工作,依法管理全县社会文化市场,监督落实农村文化三项活动的开展和文化馆及乡(镇)文化站的业务工作。
全县有幼儿园267所(其中公办市级示范性幼儿园1所,民办幼儿园266所)、小学255所(含23个教学点)、初中21所、高中4所(其中完中2所、职校1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特教学校1所。
(五)负责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学校管理体制、城乡教育综合改革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
(八)指导、推动教育教学的理念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
会昌县教育局位于县城南街150号,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贯彻和制订全县教育教育方针、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学校布局调整、学校设置等事宜,指导和管理全县教育工作。
(四)负责师资培训、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划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