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工作组组长由省级部门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省级相关部门业务处长和有关专家。
各成员单位都要落实具体部门,负责检查本系统、本单位所承担的委员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和日常性公共卫生工作。
(三)委员会工作督查
各工作组要具体落实当年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的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每年召开1-2次会议,研究落实有关工作,汇报交流工作进度,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公共卫生工作。
每次召开全委会前,由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提前一月告知各成员单位和专家咨询组成员;需要提交委员会全委会研究讨论的问题和工作安排,由有关成员单位将书面材料送交委员会办公室,经汇总后提交全委会审议。
(一)全体委员会会议
(五)组织、浙江省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官网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其有关公共卫生职责,开展对各地公共卫生、疾病防治等工作的督导检查与评估。
(三)统一指挥处置可能对人民生命安全及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影响的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和组织公共卫生重大科研项目的攻关,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社会公共卫生和防治疾病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一)根据国家有关社会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治的方针、法规、政策和任务,拟定工作规划、浙江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贯彻实施。
浙江省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官网,教育,政府组织,政府。
浙江省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是浙江省人民政府的非常设领导协调组织,负责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全省社会公共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