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 费 管 理 科:0599-8865967
科室联系电话:
地址:南平市八一路439号(市政府大楼13层)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指导、监督同级政府业务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及物价部门搞好物价工作。
(九)组织开展国家和省物价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建立全市价格信息网络;指导和管理价格中介组织的活动,为政府、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价格信息咨询和价格事务服务。
(七)依法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处理各种价格违法行为;负责本市价格违法案件的审理和复议工作;组织开展商品与收费明码标价;指导职工物价监督站和其他群众物价监督组织,开展群众性物价监督活动。
(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房屋重置价格为主的房地产价格评估工作;参与土地出让价格评估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实行国家定价的普通居民住宅销售价格,管理城镇房地产交易市场价格。
(三)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宏观经济的调控,南平价格信息网,http://www.npwj.gov.cn,保持各种宏观经济指标的相互衔接。负责各县(区、市)和市内市场之间的价格衔接工作;参与研究和管理生产要素价格,促进我市资源的合理配置、资金的合理融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
(一)贯彻执行和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福建省价格管理条例》以及本省价格法规、规章等价格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本市价格政策以及规范性文件;提出价格改革的年度计划及价格改革的中长期规划,报市政府审定批准后,并组织贯彻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南平价格信息网官网:http://www.npw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