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277000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负责全区司法行政装备工作,监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七)制定全区的法学教育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和管理全区干部法律学历教育工作。
(五)指导和管理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负责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工作。
(三)指导和监督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全区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司法行政工作长期规划、薛城区司法局,http://xcqsfj.gov.cn,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薛城区司法局官网:http://xcqsf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