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承办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十四、统筹规划学位工作,起草有关学位工作的法规;负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负责国际间学位对等、学位互认等工作;承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宏观指导高等学校的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教育部官方网站,http://www.moe.edu.cn,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防科技攻关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建设。
八、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制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
六、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四、研究提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统编教材;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二、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教育部官方网站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教育部的主要职责是:
Ministry of Education of the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 - Central Chinese government agency offers news, laws and regulations, future plans and statistics, and information about higher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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