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九、总结推广交流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管理经验,开展横向联合等行业活动;
七、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的实施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25%投资证明工作;
五、会同物价部门审核房地产开发单位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
三、负责房地产开发单位资质审查、申报和业务管理工作;
一、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马鞍山房地产开发办,http://www.masfkb.gov.cn,法规,负责本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和行业发展规划的拟定工作;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马鞍山房地产开发办官网:http://www.masfk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