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治理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乱收费工作。
(五)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负责中、小学、职业高中学校和幼儿园等教师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有关工作,指导学校人事聘用工作和学校管理体制改革。
(九)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区教育系统基建投资计划,统筹管理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基建工作及设施设备的配备工作。
(四)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制度、计划、实施意见和督导评估方案;负责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负责对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派出机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三)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承担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区中小学的招生工作;负责制定学校的校点布局规划;负责全区民办教育的监督管理;组织对口教育援助工作。
(十)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负责全区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指导全区教育理论研究、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
(八)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参与处理应急突发事件。
(一)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城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七)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负责全区学校和教育事业单位的政治思想教育、思想品德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