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www.zjczt.gov.cn政府(三)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全省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报告全省和省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省对市县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全省乡镇财政工作
名称: 浙江省财政厅地址: 杭州市文一路80号省委党校文欣校区文欣大厦公开电话: (0571)87055714监督电话:(0571)87056562电子邮件:zjsczt@zj。gov。cn网址:http://www。zjczt。gov。cn主要职责: (一)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研究财政发展战略,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浙江省财政厅首页”www.zjczt.gov.cn。
(二)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财务,会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全省性财政立法规划建议,起草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承办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省一级承担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