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承办上一级国家税务局和潮阳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九)负责本系统思想__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税收会计、统计以及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三)根据潮阳区经济税源和汕头市国家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汕头市潮阳区国家税务局,http://gdstcy-n-tax.gov.cn,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潮阳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近年来,潮阳区国家税务局在汕头市国家税务局和潮阳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 “带好队,收好税 ”的总体要求,紧扣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的税收工作主题,坚持 “依法征税,汕头市潮阳区国家税务局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 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 ”的组织收入原则,坚持遵循经济规律,积极探索实施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勤征细管、挖潜堵漏,大力组织税收收入,较 好地促进税收收入持续大幅增长,较好地促进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同步发展。2010年,全区国税系统累计组织税收收入8.124亿元,同比增长35%,增收 2.102亿元;完成区级一般预算收入1.852亿元,同比增长42%,增收0.548亿元;全年办理出口产品退税3.065亿元,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 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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