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负责组织市内党政专用通信网和政府电子政务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组织协调党政专用通信、救灾应急通信和其他重要通信;保障市内党政专用通信与信息安全。
(四)拟定我市信息化工程建设的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组织本市重大信息化建设工程技术论证、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协调与组织全市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发布。
(八)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与标准,指导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与管理。
(三)统筹规划全市各类通信、数据、传输网络的建设。
(二)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信息产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阶段性实施方案、管理办法,推进国民经济与社会信息化;审核各镇(街)、各部门、各行业的信息化发展规划及实施计划,并督促实施;负责审核本市重大信息化建设工程项目,并监督实施。
(九)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规范镇(街)、各部门 信息中心 的机构设置,市信息化管理中心负责各单位 信息中心 业务上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信息产业和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我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及其他专用通信网络、信息化建设、网络信息业、信息服务规划建设方面和无线电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七)指导全市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工作,参与对信息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
滕州市信息化服务中心职责
(六)负责全市大型计算机网络及国内、国际联网中的重大问题和域名的管理协调及技术监督工作;监督管理全市从事国际联网经营活动和非经营活动的接入单位;管理市级财政用于扶持信息产业和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的配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