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审计局官方网站,www.jx-janaudit.gov.cn政府二,向市政府,省审计厅报告和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1983年11月30日,经中共吉安地委,吉安行署吉发[1983]69号文批准,吉安地区审计局正式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以及1983年8月国务院批转《审计署关于开展审计工作几个问题的请示》,各级审计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组织领导本行政区的审计工作,负责本级审计机关审计范围内的审计事项。各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人员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任免,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前征得上级审计机关的同意。全区审计机关依照国务院批转的《审计署关于开展审计工作几个问题的请示》积极地开展工作。吉安地区审计局于2000年8月随吉安地区撤地设市时升级为吉安市审计局“江西省吉安市审计局”www.jx-janaudit.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吉安市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吉府办发[2002]44号)的通知,吉安市审计局主要工作职责为,一,彻执行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全市地方性审计,财经方面的法规,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县级审计机关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