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参与体制改革中涉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等问题的政策研究。
(六)依法承办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四)拟定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鉴证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人才资源的规划、开发工作;负责全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和综合管理;编制全区国家机关、江阳人才,http://www.jyrc.gov.cn,事业单位的人员和工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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