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质量安全管理科
(三)建筑市场管理科
(二)人事科
(一)办公室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组织、协调建筑业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指导建设领域科技成果的管理和推广应用,协调、开展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有关培训工作,指导建设行业有关学会、协会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城乡建设,东莞建设网,http://www.dgjs.gov.cn,指导协调管理风景名胜区的建设。
(五)指导和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负责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管理。
(三)负责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负责房屋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负责施工许可、工程技术管理,负责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负责管理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和施工,负责房屋安全使用管理。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拟地方规范性文件和实施办法,组织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并指导和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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