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外事侨务局,www.faost.gov.cn政府二,组织接待外国访汕的国宾,党宾,议会外宾,友好人士以及其他重要外宾,接待和管理来汕从事公务活动的各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其它外交人员和外国记者,接待来汕的我国驻外使,领馆官员,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及其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做好海外重点潮人社团和重点人物的联络和来访接待工作,通过侨务渠道开展海外对台工作,承办市领导出访和对外交往事宜
根据中共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汕发〔2009〕14号),设置汕头市外事侨务局(加挂市港澳事务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汕头市外事侨务局”www.faost.gov.cn。
汕头市外事侨务局(市港澳事务局)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外事,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外事,侨务工作的重大问题,了解和掌握外事,侨务工作以及国际(包括与本市缔结友好关系的外国城市)和港,澳,台地区的动态,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组织起草相关工作法规,规章,制订工作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