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公安,www.kdgaj.gov.cn政府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是主管本县公安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依法承担如下工作职责, 一,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县公安保卫工作, 二,掌握全县影响政策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特种行业和危险物品, 四,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六,承担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七,依法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本县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八,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 九,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宽甸满族自治县位于辽宁东部,鸭绿江岸,与朝鲜人民共和国隔江相望,境内山水秀丽,风景怡人。总面积6193。7平方公里,边境线总长216。5公里,是我国较大的边境县。全县22个镇,43。8万人口,其中满族人口24。8万人,占56。6%“宽甸公安官网”www.kdgaj.gov.cn。
宽甸公安局始建于1945年,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不断发展和状大,为打击敌人,惩治犯罪,维护稳定,保护建设立下了功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