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 65000518 李 超
204 65000196 牛 旭(公管科科长) 董 宁
202 65000322 陈 巍(律师党委办公室主任)
朝阳区司法局公律科、朝阳律师党委联系方式
邮编:100025
在直辖市区县中建立律师协会是律师管理工作的有益尝试,有利于进一步探索律师行业“两结合”的管理体制,推动律师业的健康发展。
在朝阳律师协会的新址,整齐的办事大厅,划分细致的服务窗口,让来到这里的人们感受到了规范与和谐。为了让近万名朝阳律师有了一个温暖的家,区委区政府在朝阳律师协会成立之后,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http://www.bcla.org.cn,重新规划了律师办事大厅,并配备了现代化的办公设备,解决了原来办公地点分散的问题,为律师们创造了更好的硬件环境。
行业,机构,公司,协会,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官网:http://www.bcla.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