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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管理所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协调和指导农牧业各种专业学会、协会工作,并引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牧业经济发展服务。
十三、指导和协调农牧场、种畜禽场和良种场的经济发展工作。
十一、组织监督对全盟植物、动物及其产品的防疫、兴安盟农牧业信息网官网检疫工作,发布疫情通报并组织扑灭。
九、负责农药药政药检、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组织拟定兽医、兽药、饲料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草地资源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监测和治理规划、草地建设和开发利用及草原监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编制草原防火规划,兴安盟农牧业信息网▲负责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及物资储备工作。
五、组织农牧业资源区划、生态农牧业和农牧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原草场、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农牧业防灾、抗灾工作。
三、负责农牧业行政执法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苏木乡镇、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兴安盟农牧业信息网官网,经纪人队伍建设;指导、督查减轻农牧民负担耕地、草场等使用权承包、流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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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发展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工作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认真落实盟委行署各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