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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台商投资企业协会
协会从创立之初就拟订了《沈阳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章程》,成为协会会务及工作的行为规范及工作准则。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社会环境的改变,协会章程已在第六届全体会员的共同参与下进行了重新修订,使之更加符合时代的发展以及协会整体功能的实际需要,更加有利于服务于会员台商。
二是对外沟通政府。沟通会员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反映会员有关生产经营方面的意见、沈阳台商投资企业协会,http://www.sytba.com,建议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协助政府开展招商引资工作。通过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促进沈台之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沈阳台商协会以会员为基本单位,分设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团体会员是以登记注册的台资企业名义加入的会员;个人会员是以在登记注册的台资企业从业或以本人身份加入协会的台湾同胞。台商协会为服务型的社团组织,故协会自成立以来,便明确制订了以“团结、交流、沈阳台商投资企业协会服务、发展”的办会宗旨,即以在沈阳注册的台资企业及来沈工作的台湾同胞为主要服务对象,增进会员间的团结联谊与合作交流,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的联系,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和沈阳经济繁荣。在这一宗旨的的贯穿下,协会主要执行以下几个方面的会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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