㈧承办市委、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㈥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其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研究起草和拟定党风廉政法规和制度、起草行政监察工作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㈣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㈡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南京纪检监察,http://www.njjj.gov.cn,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市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和各区县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南京纪检监察官网:http://www.njj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