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承担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负责管理全省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地方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监缴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照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六)负责组织起草地方税收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研究提出对地方财政收入影响较大的地方税收临时和特案减免的建议。
(四)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管彩票市场,云南省财政厅官网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按照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云南省财政厅官网,教育,政府组织,政府。
云南省财政厅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