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网络行业协会,www.bnia.cn公司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北京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北京网络行业协会英译名为BeijingNetworkIndustryAssociation第二条北京网络行业协会由北京地区的ISP,ICP,IDC,从事信息网络安全技术服务以及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制造的企事业单位,信息网络重点保护单位和使用单位,上网服务场所等网络行业单位自愿发起组成,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北京网络行业协会”www.bnia.cn。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发挥网络安全管理部门和互联网用户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协助管理机关加强和规范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的管理,推进开展行业自律,实现维护首都网络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目标,实现为会员服务,为行业发展服务,保障信息的社会化和产业化的顺利发展,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