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接受政府有关部门转移或者委托的行业评估论证、企业资质审核、行业统计调查、行业价格协调、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制订等职能。
(七)协调会员之间有关的经济业务活动与行业性活动,为企业项目开发、资产资本经营、体制创新等方面疏通和拓展渠道,组织经验交流、上海房协,http://www.srea.org.cn,信息交流、 “四新 ”推介、业务推广等活动。协调会员与非会员之间或者会员与消费者之间就行业经营活动产生的争议事项,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五)根据行业发展、住宅产业现代化和会员的需要,组织行业培训,为企业培训管理和技术方面的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三)开展与本行业和住宅产业现代化有关的经营管理、经济、技术、金融、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举办各种展览展销、上海房协产品推介、商务会谈等活动,帮助会员拓展市场。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本市关于房地产行业和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各项政策、法规,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行业调查和立法调研,代表本行业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涉及行业利益的事项,提出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本会的行业业务主管部门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协会业务主管部门是上海市行业协会发展署,协会登记主管部门是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本会同时接受上述三个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性质:上海房协是由本市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依法自愿组成的全市性同业组织,是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行业,机构,公司,协会,上海房协官网:http://www.srea.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