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 010-68607730
邮编: 100040
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全国软考办)
根据两部联合颁布的《国人部发39号》文件,自2004年将其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全国不再进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通过考试获得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http://www.rkb.gov.cn,同时,此考试还具有水平考试性质,报考任何级别不需要学历、资历条件,只要达到相应的技术水平就可以报考相应的级别,实现了 “以考代评 ”,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目前部分级别的考试已与日本、韩国相应级别的考试互认,今后还将进一步扩大考试互认的级别以及互认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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