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统筹管理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四)组织对全市各类教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八)统筹管理全市高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和实施各类高中等学校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三)统筹管理全市幼儿教育、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工作;指导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民办中小学设立审核、审批的宏观管理工作。
(二)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及社会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朝阳市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提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政策以及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七)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类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
(十)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北票教育主要职责
(六)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