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www.gov.cn政府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选举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1 人 、副主席6人 、委员56人 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其职权是:制定和解释法律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工作由中央人民政府主席领导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每2个月举行1次1949年9月30日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命总理1人 、副总理若干人、秘书长1人 、政务委员若干人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49年10月1日1952年8月政务院对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还组织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作为国家军事的最高统辖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在历史上起过重要的作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它存在的5年中 1954年宪法规定但它同建国初期的中央人民政府在性质、组织、职权、作用和在国家机构体系中的地位等方面有很大的差别。